acct-procedures
1 内地大学/学位授予机构提供的会计专业学位课程的评审/再评审的指引及程序1. 目的报读专业资格课程(QP)的学历背景要求: (i) (a) 拥有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提供经费的任何香港高等教育院校颁发的认可学位,或经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HKCAAVQ)评审的学位;或(b) 拥有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评审的同等学位或学历; 及---(ii) 涵盖附件中所列的“学士胜任能力的标准”。[附件a] 再评 ...
PRC_company_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 ...
4-faq
常见问题4 实务经验框架 香港会计师公会 1 实务经验框架4. 常见问题4.1 认可培训环境问题1. 香港会计师公会(简称公会)的注册学员是否必须在同一个认可雇主或监督指导下工作?换句话说,如果注册学员转换工作的话,其培训计划是否可以转到新雇主下继续进行? 回答: 在整个实务经验期内,注册学员并不需要只在同一位认可雇主或监督下工作。但是,在所要求的实务经验期内,每一位申请者最多只可有两次少于12个 ...
tax_Provisional_regulation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2005-12-30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9月16日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发挥注册税务师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作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Circular_Double_Taxation_prevention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03 号成文日期:2007-04-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6 年8 月21 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签署了《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安排》于2007 年1 月1 ...
qp-scholar-nomin-form
第1 页香港会计师公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提名表请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请将填好的提名表及有关证明文件发至: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8层1814–17室( 邮编100031) 香港会计师公会北京办公室专业资格考试项目经理李连庆先生傳真: 010-6641-1487 電郵: liam@hkicpa.org.hk 所提供的资料将仅用于处理有关提名 ...
qp-scholar-nomin-form
香港会计师公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提名表 请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请将填好的提名表及有关证明文件发至: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8层1814–17室(邮编100031) 香港会计师公会 北京办公室 专业资格考试项目经理李连庆先生 傳真:010-6641-1487 電郵:liam@hkicpa.org.hk 所提供的资料将仅用于处理有关提 ...
5-2-training-record-samples
附录2 准会员实务经验记录表3 实务经验框架 香港会计师公会 1 香港会计师公会(简称“公会”) 准会员实务经验记录表准会员工作记录准会员姓名(备注6) : 陈大文(请用大写字母) 学员注册号码: S123456 实务经验: (按时间顺序,最近的任务栏在最后) 所需年数(选择一项) (备注1) : 3年 4年 5年第一部份雇主* 已完成的实务经验要素受训年份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总计已完 ...
bc_2
1 银行询证函(格式二) 编号: 编号: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 ...
Guide on professional judgment for CPAs
1 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会计师行业交流研讨会发布) 2014 年10 月13 日1.引言1.1 加强两岸四地会计师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是两岸四地会计师的共同愿望,也是推动两岸四地会计师行业共同发展的重要力量。2006 年,两岸四地会计师组织达成共识,在始建于1996 年的“海峡两岸会计师行业研讨会”基础上,创办“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会计师行业交流研讨会”(以下简称两岸四地交流研讨 ...
LabourContractLaw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九月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 ...
bankruptcy_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 月27日通过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
Website_bio_4
香港会计师公会职业论坛2016(广州) 论坛:「计」出未来! 论坛主持人江智蛟先生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非审计部董事总经理江智蛟先生为BDO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总经理, 拥有超过30年的专业会计经验,专责非审计业务。江先生是香港执业资深会计师,亦是香港破产管理署之注册破产管理会计师, 及拥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发的破产重整专项资格。江先生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当选理事、及其专业资格专责委员会主席 ...
company_reg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1 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6 年1 月1 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OO 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申 ...
nomination-form
第1 页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提名表本提名表只适用于已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评审及认可的内地高校会计硕士专业课程(MPAcc)之应届毕业学员/已符合直接注册入读「专业资格课程」资格的在读学员。请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填好的提名表应经有关院校领导核实并由院校直接送交: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8层1814 – 17室(邮编100031) 香港会计师公会北京办 ...
nomination-form
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提名表 本提名表只适用于已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评审及认可的内地高校会计硕士专业课程(MPAcc)之应届毕业学员/已符合直接注册入读「专业资格课程」资格的在读学员。 请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填好的提名表应经有关院校领导核实并由院校直接送交: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8层1814 – 17室(邮编100031) 香港会计师公会 北京办 ...
acct-procedures-sc
1 内地大学/学位授予机构提供的会计专业学位课程的评审/再评审的指引及程序1. 目的报读专业资格课程(QP)的学位要求: (i) (a) 拥有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提供经费的任何香港高等教育院校颁发的认可学位,或经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HKCAAVQ)评审的学位;或(b) 拥有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评审的同等学位; 及---(ii) 涵盖附件中所列的“学位胜任能力的标准”。[附件a] 再评审工作的目 ...
ExitandEntryofIndividuals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第三章外国人入境出境 ...
mainland-nom-2011
第1 页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提名表本提名表只适用于已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评审及认可的内地高校会计本科课程之应届毕业生。请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填好的提名表应经有关院校领导核实并由院校直接送交: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8层1814 – 17室( 邮编100031) 香港会计师公会北京办公室专业资格考试项目经理李连庆先生传真: 010-6641-1487 ...
mainland-nom-2011
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提名表 本提名表只适用于已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评审及认可的内地高校会计本科课程之应届毕业生 请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填好的提名表应经有关院校领导核实并由院校直接送交: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8层1814 – 17室(邮编100031) 香港会计师公会 北京办公室 专业资格考试项目经理李连庆先生 传真:010-6641-1487 电 ...
QP (Qualification Programme)
QP (Qualification Programme) 关于我们 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香港法例第50章)于1973年成立,是香港唯一法定专业会计师注册机构,专门负责香港会计专业的培训、发展及准则制订。截止2023年12月,公会会员超过48,000 名, 注册学生人数逾 12,000名。公会处理会计师注册事宜;制订专业操守指引、会计准则及审计准则;监察会员是否符合 ...
prcbc1
银行询证函(格式一)编号: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行”,即“函证收件人”):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年度(或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香港审计准则][列明其他相关审计准则名称]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行相关的信息。下列第1-14项及附表(如适用)信息出自本公司的记录:(1)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字和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2) ...
nf-grants
第1 页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内地高校)助学金提名表本提名表只适用于已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证的内地高校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课程在读经济贫困学生。请用黑色或蓝色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填好的提名表格由有关院校负责老师核实及直接送交: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7楼香港会计师公会学生教育及培训部经理郑伟明先生电话:(852) 2287 7433 传真:(852) 2147 3293 ...
SAT_2015_SC_extracted
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5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于2015 年5 月7 日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 号举行交流会议。国税总局的俞书春副司长及各有关处室领导欢迎公会代表。公会会长何超平先生感谢国税总局百忙之中拨冗举行这次交流会, 并深信此会议能促进国税总局与公会长遠交流 ...
nf-scholarship
第1 页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内地高校)奖学金提名表本提名表适用于下列已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证的内地高校課程: 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课程 转制/会计硕士专业(MPAcc)课程请用黑色或蓝色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填好的提名表格由有关院校负责老师核实及直接送交: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7楼香港会计师公会学生教育及培训部经理郑伟明先生电话:(852) 2287 7433 传真 ...
ValueAddedTax_China_Jan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十一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
SAT_2014_SC_extracted
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4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于2014 年7 月25 日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 号举行交流会议。国税总局的俞书春副司长及各有关处室领导欢迎公会代表。公会的陈锦荣会长对国税总局抽暇举行这次交流会表示感激,并相信是次会议能促进公会与国税总局相互交流的 ...
bc_1
1 银行询证函(格式一) 编号: 编号: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