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MandAL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8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 年12 月29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 年5 月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 年12 月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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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4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前言香港會計師公會(“公會”)於2014 年7 月25 日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總局”) 在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西路5 號舉行交流會議。國稅總局的俞書春副司長及各有關處室領導歡迎公會代表。公會的陳錦榮會長對國稅總局抽暇舉行這次交流會表示感激, 並相信是次會議能促進公會與國稅總局相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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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致:編採主任及記者: 企業文化審計有助加強企業的道德操守A Plus八月號探討逐漸流行的機構文化審計、訪問證監會主席對最新上市監管改革的看法、剖析香港可以如何利用英國退出歐盟的商機、了解foodpanda首席財務總監的食物速遞策略以及會計師喜愛運動的原因(香港,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 企業文化審計對於核數師、董事會和監管機構都是新事物,但在市場不當行為的背景下,受到關注。企業明白到有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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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地大学/学位授予机构提供的会计专业学位课程的评审/再评审的指引及程序1. 目的报读专业资格课程(QP)的学历背景要求: (i) (a) 拥有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提供经费的任何香港高等教育院校颁发的认可学位,或经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HKCAAVQ)评审的学位;或(b) 拥有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评审的同等学位或学历; 及---(ii) 涵盖附件中所列的“学士胜任能力的标准”。[附件a] 再评 ...
UIC 迎新奖励计划」_flyer_2018 06
自2010年开始,香港会计师公会和联合国际学院一直紧密合作推动会计专业。现在越来越多同学参加QP考试,希望尽快获取国际会计师专业资格,投身会计行业。为了协助更多联合国际学院同学成为国际认可的会计师,就2018年6月的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QP)考试,公会将推行优化版「UIC 迎新奖励计划」, 为UIC同学提供更多优惠。「UIC 迎新奖励计划」*详情: 1. 现就读已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可的UI ...
虛擬無限
元宇宙和非同質化代幣激起了全球人士及企業的興趣,人們紛紛期望能從這增長趨勢中獲利。但由於缺乏對虛擬資產的監管條例,市場仍存在着許多風險。《A Plus》與多位專家共同探討公司如何能利用這商機,以及為何透過持有虛擬資產,可被視為邁出參與此利潤豐厚的新興數碼經濟的首步。 撰文:Jeremy Chan 插圖:Ibrahim Rayintakath 羅兵咸永道香港於2021年12月23日宣佈決定購置土地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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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于2013 年11 月11 日在广州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范畴的议题进行了诚挚的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我会准备的会议摘记。请注意该摘记谨代表省地税参与人员的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性的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员构成约束力。在应用会议摘记内容到你的特定情况前,请寻求专业意见。会议摘记讨论事项A. 个人所得税A1 A2 A3 派遣到海外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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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7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師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前言香港會計師公會(“公會”)非常榮幸能與深圳市地方稅務局(“深地稅”)於2017 年12 月5 日在深圳舉行交流會議,並就不同稅務議題誠摯討論和交流。以下是由公會撰寫的會議摘記。請注意:此摘記謹代表深地稅與會人員的個人意見及只可視作一般參考文件,並不會對任何與會人士構成約束力 ...
2009 Update to JD_c
1 2009《联合声明》更新文件(2009 年12 月15日) 1. 香港会计师公会(下称“公会”)代表团于2009年10月13日在北京参加了第三次三方会议(财政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公会),是次会议得出的结论如下: 2.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路线图:财政部近日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这表明: (a) 财政部计划采用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
Interpretation_Practice_Notes_Arrangemen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6]88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已于2006 年8 月21 日在香港正式签署。该安排还有待于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安排文本印发给你们, 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附件:内地和香港特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