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 (Qualification Programme)
QP (Qualification Programme) 关于我们 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香港法例第50章)于1973年成立,是香港唯一法定专业会计师注册机构,专门负责香港会计专业的培训、发展及准则制订。截止2023年12月,公会会员超过48,000 名, 注册学生人数逾 12,000名。公会处理会计师注册事宜;制订专业操守指引、会计准则及审计准则;监察会员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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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询证函(格式一)编号: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行”,即“函证收件人”):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年度(或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香港审计准则][列明其他相关审计准则名称]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行相关的信息。下列第1-14项及附表(如适用)信息出自本公司的记录:(1)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字和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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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页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内地高校)助学金提名表本提名表只适用于已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证的内地高校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课程在读经济贫困学生。请用黑色或蓝色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填好的提名表格由有关院校负责老师核实及直接送交: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7楼香港会计师公会学生教育及培训部经理郑伟明先生电话:(852) 2287 7433 传真:(852) 2147 3293 ...
SAT_2015_SC_extracted
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5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于2015 年5 月7 日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 号举行交流会议。国税总局的俞书春副司长及各有关处室领导欢迎公会代表。公会会长何超平先生感谢国税总局百忙之中拨冗举行这次交流会, 并深信此会议能促进国税总局与公会长遠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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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页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内地高校)奖学金提名表本提名表适用于下列已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证的内地高校課程: 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课程 转制/会计硕士专业(MPAcc)课程请用黑色或蓝色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填好的提名表格由有关院校负责老师核实及直接送交: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7楼香港会计师公会学生教育及培训部经理郑伟明先生电话:(852) 2287 7433 传真 ...
ValueAddedTax_China_Jan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十一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
SAT_2014_SC_extracted
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4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于2014 年7 月25 日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 号举行交流会议。国税总局的俞书春副司长及各有关处室领导欢迎公会代表。公会的陈锦荣会长对国税总局抽暇举行这次交流会表示感激,并相信是次会议能促进公会与国税总局相互交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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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银行询证函(格式一) 编号: 编号: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