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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关键字会计司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工作通知关于适当简化港澳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申请材料的通知财会[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的规定,现对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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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4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于2014 年7 月25 日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 号举行交流会议。国税总局的俞书春副司长及各有关处室领导欢迎公会代表。公会的陈锦荣会长对国税总局抽暇举行这次交流会表示感激,并相信是次会议能促进公会与国税总局相互交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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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4 实务经验框架 香港会计师公会 1 实务经验框架4. 常见问题4.1 认可培训环境问题1. 香港会计师公会(简称公会)的注册学员是否必须在同一个认可雇主或监督指导下工作?换句话说,如果注册学员转换工作的话,其培训计划是否可以转到新雇主下继续进行? 回答: 在整个实务经验期内,注册学员并不需要只在同一位认可雇主或监督下工作。但是,在所要求的实务经验期内,每一位申请者最多只可有两次少于12个 ...
UIC 迎新奖励计划」_flyer_2018 06
自2010年开始,香港会计师公会和联合国际学院一直紧密合作推动会计专业。现在越来越多同学参加QP考试,希望尽快获取国际会计师专业资格,投身会计行业。为了协助更多联合国际学院同学成为国际认可的会计师,就2018年6月的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QP)考试,公会将推行优化版「UIC 迎新奖励计划」, 为UIC同学提供更多优惠。「UIC 迎新奖励计划」*详情: 1. 现就读已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可的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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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页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内地高校)助学金提名表本提名表只适用于已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证的内地高校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课程在读经济贫困学生。请用黑色或蓝色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填好的提名表格由有关院校负责老师核实及直接送交: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7楼香港会计师公会学生教育及培训部经理郑伟明先生电话:(852) 2287 7433 传真:(852) 2147 3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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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3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 年7 月19 日在北京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范畴的议题进行了诚挚的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我会准备的会议摘记。请注意该摘记只可视作一般性的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员构成约束力。另外,由于国家税务总局自会议结束后发出了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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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3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 年7 月19 日在北京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范畴的议题进行了诚挚的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我会准备的会议摘记。请注意该摘记只可视作一般性的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员构成约束力。在应用会议摘记内容到你的特定情况前,请寻求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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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报读专业资格课程(QP)的入学政策助你勇攀事业新高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注协)签订《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豁免协议”)。该豁免协议规定中注协会员报读本会专业资格课程(QP),可获免A、B和C 3个单元。申请人需具备下列条件才可直接报读QP: (1) 持有认可的学位;及(2)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拥有全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