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档案编号:C/TXP, M11764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 号邮编:100805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香港会计师公会税务师会(以下简称“税务师会”)阅览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稿,并希望借此机会对修正案提出以下几个宏观意见: 1. 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本次草案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但是草案中对“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 ...
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6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于2016 年7 月29 日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 号举行交流会议。国税总局的俞书春副司长及各有关处室领导欢迎公会代表。公会副会长陈美宝女士感谢国税总局百忙之中拨冗举行这次交流会,并深信此会议能促进国税总局与公会长 ...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7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師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非常荣幸能与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国税”) 于2017 年12 月5 日在深圳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议题诚挚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公会撰写的会议摘记。请注意:此摘记谨代表深国税与会人员的个人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士构成约束 ...
稅務交流會議紀錄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2012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2012 国家税务总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交流会议前言今年,香港会计师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举行首次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范畴的议题进行了诚挚的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我会准备的会议纪录。请注意该纪录只可视作一般性的指引,在应用会议内容到你的特定情况前,请寻求专业 ...
准会员实务经验记录表3 实务经验框架 香港会计师公会 1 香港会计师公会(简称“公会”) 准会员实务经验记录表准会员工作记录准会员姓名(备注6) : (请用大写字母) 学员注册号码: 实务经验: (按时间顺序,最近的任务栏在最后) 所需年数(选择一项) (备注1) : 3年 4年 5年第一部份雇主* 已完成的实务经验要素受训年份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总计已完成的工作天数(备注2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6]88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已于2006 年8 月21 日在香港正式签署。该安排还有待于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安排文本印发给你们, 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附件:内地和香港特别 ...
第1 页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内地高校)助学金提名表本提名表只适用于已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证的内地高校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课程在读经济贫困学生。请用黑色或蓝色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填好的提名表格由有关院校负责老师核实及直接送交: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7楼香港会计师公会学生教育及培训部经理郑伟明先生电话:(852) 2287 7433 传真:(852) 2147 3293 ...
第1 页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内地高校)奖学金提名表本提名表适用于下列已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证的内地高校課程: 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课程 转制/会计硕士专业(MPAcc)课程请用黑色或蓝色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填好的提名表格由有关院校负责老师核实及直接送交: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7楼香港会计师公会学生教育及培训部经理郑伟明先生电话:(852) 2287 7433 传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谢旭人2012年12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布之2013 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普通本科院校(共879 所) (截至2013 年5 月3 日)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2013 年5 月7 日) -1 -北京市(59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