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5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于2015 年5 月7 日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 号举行交流会议。国税总局的俞书春副司长及各有关处室领导欢迎公会代表。公会会长何超平先生感谢国税总局百忙之中拨冗举行这次交流会, 并深信此会议能促进国税总局与公会长遠交流 ...
能力框架2 定義: S 能在指导下完成; I 独立完成; L 能领导他人完成实务经验框架 香港会计师公会 1 2. 能力框架2.1 技術能力实务经验要素能力要求基础会计*四项能力中需完成三项最低程度要求能力基础1 能够根据给予的任务或情况识别及运用相关的会计准则及公告,起草,陈述及申报过去及预估的财务信息I 举例• 通晓所有会计准则和公告• 能根据不同任务识别鉴定准则和公告• 能根据任务恰当 ...
档案编号:C/TXP58, M102486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 号政策法规司回复:《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法规司台鉴: 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是唯一获法例授权负责专业注册兼颁执证书的组织,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履行职责,以公众利益为依归。其职能广泛,包括开办专业资格课程以确保会计师的入职质素,以及颁布香港的财务报告、审计及专业操守准则。此外,公会亦负责在香港监管 ...
附录2 准会员实务经验记录表3 实务经验框架 香港会计师公会 1 香港会计师公会(简称“公会”) 准会员实务经验记录表准会员工作记录准会员姓名(备注6) : 陈大文(请用大写字母) 学员注册号码: S123456 实务经验: (按时间顺序,最近的任务栏在最后) 所需年数(选择一项) (备注1) : 3年 4年 5年第一部份雇主* 已完成的实务经验要素受训年份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总计已完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1 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6 年1 月1 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OO 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申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6]88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已于2006 年8 月21 日在香港正式签署。该安排还有待于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安排文本印发给你们, 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附件:内地和香港特别 ...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7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師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非常荣幸能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于2017 年12 月5 日在深圳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议题诚挚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公会撰写的会议摘记。请注意:此摘记谨代表深地税与会人员的个人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士构成约束力 ...
稅務交流會議紀錄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2012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2012 国家税务总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交流会议前言今年,香港会计师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举行首次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范畴的议题进行了诚挚的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我会准备的会议纪录。请注意该纪录只可视作一般性的指引,在应用会议内容到你的特定情况前,请寻求专业 ...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7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師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省国税”) 于2017 年12 月8 日在广州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议题诚挚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公会撰写的会议摘记。请注意:此摘记谨代表省地税与会人员的个人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士构成约束 ...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7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師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 于2017 年12 月8 日在广州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议题诚挚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公会撰写的会议摘记。请注意:此摘记谨代表省地税与会人员的个人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士构成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