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_on_Property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 年3 月16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 年3 月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 ...
tax_deduction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 号2005-01-28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国税发〔1996〕177 号)、《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 号)(以下简称两个文件)执行以来,各地反映了 ...
PRC_company_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 ...
QP Admission Policy_Mainland Graduates_chinese_Updated_31May2017
持有中国内地大学学位者报读专业资格课程(QP)的入学政策事业发展的良好开端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对于内地会计学毕业生直接报读专业资格课程(QP)的入学要求,将根据基于下列两类标准对申请人的学历情况进行个别评估: (1) 申请人必须持有下列类别之一的内地大学或学位授予机构认可的学士学位(会计学专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成人高等学校(2) 申请人可通 ...
qp-admission-policy-mainland-graduates-sc
持有中国内地大学学位者报读专业资格课程(QP)的入学政策事业发展的良好开端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对于内地会计学毕业生直接报读专业资格课程(QP)的入学要求,将根据基于下列两类标准对申请人的学历情况进行个别评估: (1) 申请人必须持有下列类别之一的内地大学或学位授予机构认可的学位(会计学专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高等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独立学院(2) 申请人可通过本科学位 ...
gpltb-meeting-note-sc
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于2013 年11 月11 日在广州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范畴的议题进行了诚挚的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我会准备的会议摘记。请注意该摘记谨代表省地税参与人员的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性的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员构成约束力。在应用会议摘记内容到你的特定情况前,请寻求专业意见。会议摘记讨论事项A. 个人所得税A1 A2 A3 派遣到海外关 ...
GPOSAT_2013_SC_extracted
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省国税”)于2013 年11 月11 日在广州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范畴的议题进行了诚挚的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我会准备的会议摘记。请注意该摘记谨代表省国税参与人员的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性的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员构成约束力。在应用会议摘记内容到你的特定情况前,请寻求专业意见。会议摘记讨论事项A. 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实务问题A1 A2 ...
tax_Provisional_regulation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2005-12-30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9月16日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发挥注册税务师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作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prcbc1
银行询证函(格式一)编号: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行”,即“函证收件人”):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年度(或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香港审计准则][列明其他相关审计准则名称]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行相关的信息。下列第1-14项及附表(如适用)信息出自本公司的记录:(1)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字和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2) ...
company_reg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1 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6 年1 月1 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OO 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申 ...
provisionalrules
1 附件: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称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外国注册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暂行规定所称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以下简称临时执业是指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境外委托方的委 ...
bc_2
1 银行询证函(格式二) 编号: 编号: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 ...
UN Anti-Terrorism Measures Ordinance Cap 575 Gazete Notice 2019-01-31 Chinese Schedule part 1
Res. 1267/1989/2253 List Page 1 of 62 依照安全理事会第1267/1989/2253 号决议拟定并维持的名单文件生成日期: 30 January 2019 文件生成日期是指用户查阅名单的日期,不是制裁名单最近实质性更新日期。有关名单实质性更新的信息载于委员会网站。名单的构成名单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A. 个人B. 实体和其他团体有关除名的信息见以下网站: h ...
ISIL Al-Qaida list 2018-10-05 (263 individuals 83 entities) - ref order - Chinese
ISIL Al-Qaida list 2018-10-05 (263 individuals 83 entities) - ref order - Chinese Res. 1267/1989/2253 List Page 1 of 61 依照安全理事会第1267/1989/2253 号决议拟定并维持的名单文件生成日期: 4 October 2018 文件生成日期是指用户查阅名单的日期,不是制裁名 ...
bc_1
1 银行询证函(格式一) 编号: 编号: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 ...
GPLTB meeting notes_final sc_160301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5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師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 于2015 年12 月11 日在广州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议题诚挚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公会撰写的会议摘记。请注意:此摘记谨代表省地税与会人员的个人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士构成约束力 ...
Website_bio_4
香港会计师公会职业论坛2016(广州) 论坛:「计」出未来! 论坛主持人江智蛟先生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非审计部董事总经理江智蛟先生为BDO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总经理, 拥有超过30年的专业会计经验,专责非审计业务。江先生是香港执业资深会计师,亦是香港破产管理署之注册破产管理会计师, 及拥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发的破产重整专项资格。江先生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当选理事、及其专业资格专责委员会主席 ...
4-faq
常见问题4 实务经验框架 香港会计师公会 1 实务经验框架4. 常见问题4.1 认可培训环境问题1. 香港会计师公会(简称公会)的注册学员是否必须在同一个认可雇主或监督指导下工作?换句话说,如果注册学员转换工作的话,其培训计划是否可以转到新雇主下继续进行? 回答: 在整个实务经验期内,注册学员并不需要只在同一位认可雇主或监督下工作。但是,在所要求的实务经验期内,每一位申请者最多只可有两次少于1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