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CTSC_IITlaw_submission_180725
1 档案编号:C/TXP, M11764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 号邮编:100805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香港会计师公会税务师会(以下简称“税务师会”)阅览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稿,并希望借此机会对修正案提出以下几个宏观意见: 1. 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本次草案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但是草案中对“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 ...
gpltb-meeting-notes-sc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4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師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于2014 年12 月19 日在广州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范畴的议题进行了诚挚的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我会准备的会议摘记。请注意该摘记谨代表省地税参与人员的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性的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员构成约束 ...
Discussion draft for special tax adjustment_chinese version for web
档案编号:C/TXP58, M102486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 号政策法规司回复:《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法规司台鉴: 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是唯一获法例授权负责专业注册兼颁执证书的组织,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履行职责,以公众利益为依归。其职能广泛,包括开办专业资格课程以确保会计师的入职质素,以及颁布香港的财务报告、审计及专业操守准则。此外,公会亦负责在香港监管 ...
Guide on professional judgment for CPAs
1 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会计师行业交流研讨会发布) 2014 年10 月13 日1.引言1.1 加强两岸四地会计师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是两岸四地会计师的共同愿望,也是推动两岸四地会计师行业共同发展的重要力量。2006 年,两岸四地会计师组织达成共识,在始建于1996 年的“海峡两岸会计师行业研讨会”基础上,创办“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会计师行业交流研讨会”(以下简称两岸四地交流研讨 ...
GPOSAT meeting notes_final sc_160301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5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省国税”) 于2015 年12 月11 日在广州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议题诚挚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公会撰写的会议摘记。请注意:此摘记谨代表省国税与会人员的个人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士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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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local(sc)2016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6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師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非常荣幸能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 于2016 年12 月9 日在深圳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议题诚挚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公会撰写的会议摘记。请注意:此摘记谨代表深地税与会人员的个人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参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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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会计师公会职业论坛2016(广州) 论坛:「计」出未来! 论坛主持人江智蛟先生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非审计部董事总经理江智蛟先生为BDO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总经理, 拥有超过30年的专业会计经验,专责非审计业务。江先生是香港执业资深会计师,亦是香港破产管理署之注册破产管理会计师, 及拥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发的破产重整专项资格。江先生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当选理事、及其专业资格专责委员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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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國家稅務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7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師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非常荣幸能与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国税”) 于2017 年12 月5 日在深圳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议题诚挚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公会撰写的会议摘记。请注意:此摘记谨代表深国税与会人员的个人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士构成约束 ...
Interpretation_Practice_Notes_Arrangemen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6]88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已于2006 年8 月21 日在香港正式签署。该安排还有待于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安排文本印发给你们, 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附件:内地和香港特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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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省国税”)于2013 年11 月11 日在广州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范畴的议题进行了诚挚的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我会准备的会议摘记。请注意该摘记谨代表省国税参与人员的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性的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员构成约束力。在应用会议摘记内容到你的特定情况前,请寻求专业意见。会议摘记讨论事项A. 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实务问题A1 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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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ltb-meetingnotesfinal(sc)2016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6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師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 于2016 年12 月6 日在广州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议题诚挚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公会撰写的会议摘记。请注意:此摘记谨代表省地税与会人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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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5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師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非常荣幸能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 于2015 年12 月11 日在广州举行交流会议,并就不同税务议题诚挚讨论和交流。以下是由公会撰写的会议摘记。请注意:此摘记谨代表省地税与会人员的个人意见及只可视作一般参考文件,并不会对任何与会人士构成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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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稅務交流會議摘記2015 此資料只供本會會員及學生及本會稅務專項學會會員使用,不得對外發放前言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于2015 年5 月7 日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 号举行交流会议。国税总局的俞书春副司长及各有关处室领导欢迎公会代表。公会会长何超平先生感谢国税总局百忙之中拨冗举行这次交流会, 并深信此会议能促进国税总局与公会长遠交流 ...
QP (Qualification Programme)
QP (Qualification Programme) 关于我们 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香港法例第50章)于1973年成立,是香港唯一法定专业会计师注册机构,专门负责香港会计专业的培训、发展及准则制订。截止2023年12月,公会会员超过48,000 名, 注册学生人数逾 12,000名。公会处理会计师注册事宜;制订专业操守指引、会计准则及审计准则;监察会员是否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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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2005-12-30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9月16日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发挥注册税务师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作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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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询证函(格式一)编号: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行”,即“函证收件人”):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年度(或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香港审计准则][列明其他相关审计准则名称]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行相关的信息。下列第1-14项及附表(如适用)信息出自本公司的记录:(1)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字和签章]或[签发电子签名];(2) ...
Circular_Double_Taxation_prevention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03 号成文日期:2007-04-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6 年8 月21 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签署了《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安排》于2007 年1 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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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银行询证函(格式二) 编号: 编号: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贵”,即函证收件人”): (银行)分支机构,如适用)(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