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税务师会们, 税务局将于2023年4月3日向法团及合伙企业发出2022/23年度利得税报税表。请注意下列事项:
- 所有法团及企业,不论其总收入金额及报税方式如何,均须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及所有证明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及税款计算)。这包括总收入不超过200万港元的小型企业和企业,在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时将不再享有提供证明文件的豁免。
- 所有相关补充表格及其他须与利得税报税表一并提交的表格均须透过「税务易」以电子方式提交。
- 如果纳税人选择不以电子方式提交报税表,则纳税人必须为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补充表格和/或其他表格列印并签署纸本控制表,然后将签署的控制表与利得税报税表和支持材料一起提交纸本文件。
税务局逐步强化电子报税功能,推动税务数位化,提高报税效率、可靠性和准确性。利得税报税表的加强版自愿电子报税服务亦会推出,并推出以下新功能:
- 所有公司和企业都可以透过「税务易」以电子方式提交2022/23 课税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他们只需在网上填写简化的电子报税表,上传所需填妥的表格和以内联可扩展业务报告语言(“iXBRL”)格式准备的证明文件,然后通过“税务易”服务进行电子签署并提交报税表。
- 除了全电子报税模式外,强化「税务易」服务亦提供半电子报税模式。
- 若以全电子或半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纳税人须提交iXBRL格式的证明文件(即财务报表及税务计算)。为了帮助纳税人准备所需的iXBRL 资料文件,IRD iXBRL 资料准备工具可在IRD 网站上免费下载。
我们鼓励纳税人透过强化「税务易」电子服务,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 电子申请的好处
- 最大限度地减少报税错误
- 减少签名或授权安排的周转时间
- 提高效率、可靠性和准确性
- 提供 全天候服务
此致, 香港会计师公会 |